值班管理制度
一 目的
为了加强花乡联合(北京)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乡联合集团)和各二级项目公司节假日和夜间值班安全管,保障花乡联合集团和各二级项目公司在节假日期间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公司人员、财产安全,避免经济损失,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花乡联合集团公司,二级项目公司参照此制度制订实际细则实施。
三 值班时间
(一)节假日:08:30-17:30
(二)夜间:19:00-次日07:00
四 值班方式/地点
(一)方式:电话值班,在岗值班;
(二)地点(在岗值班):
1.节假日:集团值班室/各部室/巡逻点/项目部;
2.夜 间:集团值班室//各部室/巡逻点/项目部;
五 值班人员组成
(一)节假日:部室经理、副经理级人员,特殊情况适当扩大值班人员范围;
(二)夜间:综合管理中心指定专人;
(三)由综合管理中心编制值班表本人签字确认后实施;
六 节假日值班要求(一)值班人员禁止迟到和早退,按考勤管理规定规范打卡;
(二)值班期间负责花乡联合集团各项工作的安排协调和访客接待;
(三)值班期间相关工作事项及时向领导汇报和向其他部门通报;
(四)负责办公区域正常秩序维持,监督保洁和保安人员工作;
七 夜间值班岗位职责
(一)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睡觉、喝酒,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排除,不得拖延,严禁脱岗;
(二)值班人员不得将与花乡联合集团无关的人员、车辆带入或留在公司内;值班人员应零点之前和之后各进行一次全范围或重点单位、区域巡查;
(三)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并做好防范意外情况的准备,熟悉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使用方法,一旦遇到火灾,及时果断处理;
(四)值班人员应恪守职责,遵守企业有关安全管理的制度,发现或接到异常情况报告,应果断采取措施和及时报告公司领导。
八 巡查范围
(一)连廊办公区域全部范围;
(二)各实体公司巡查到值班室;
(三)巡查要求
1.实体公司夜间零点之前和之后各进行一次巡查,检查实体公司值班员履职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和发生异常情况,认真、及时、如实的填写巡
查记录;连廊办公区域重点部位每小时检查一次,需及时在巡逻棒点位刷卡,作为考核证明;
2.连廊办公楼夜间巡逻由当值保安员负责,对实体公司巡查由值班员和当值司机进行;
3.各实体单位值班人员要积极主动配合管理公司值班员检查,协助搞好值班工作 ;
4.值班人员对不尽职责及违反公司相关制度的行为,向有关领导提出处理意见。
九 紧急意外情况处置办法
(一)发生火灾;
1.初起小火,应迅速使用灭火器将火扑灭。若电器短路引起的明火,要先断电,后灭火,切忌用水灭火;
2.火灾如能及时扑灭,应先扑灭再报告公司领导,如火势较大应拨打火警电话119;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先拆除铅封,拨掉保险,喷嘴对准
火源根部按下压,即可喷射;
3.救火时要注意人身安全,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人身伤亡,但必要时要有献身精神,以公司财产为重;
4.火灾扑灭后应保护现场,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相关消防部门检查处理后方可离开。
(二)盗窃发生时处置方法;
1.盗窃分子能及时制服时,在保障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可先制服后通报;如不能制服时要及时拨打110电话报警处理;
2.发现有盗窃情况报告时,要说明盗窃分子的大概人数及有无携带枪支凶器;
3.盗窃现场要派专人保护,同时要加强警戒,直到公安机关取证处理完毕;事件处理完毕,由行政科写出详细材料报花乡联合集团领导,并做好事件总结,吸取经验教训召开全范围警卫研讨会;
(三)其他突发事件,值班人员要沉着冷静,采取恰当的处理方法
十 奖惩细则
(一)奖励
1.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予嘉奖一次或发放奖金:维护公司利益,有具体事迹者;工作出色,有具体事迹,足可为其他员工楷模者;工作尽心尽责,阻止公司财物被盗者; 具有其他较大功绩者。
2.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予记大功一次及发放奖金:遇有意外或突发事件,奋不顾身,拼力抢救而减少损失者;维护公司安全,冒险执行任务,避免重大损失者;具有其他重大功绩,足为他人表率者。
(二)惩罚
1.凡夜间当值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情节严重予以除名或记大过(有经济损失视情节索赔,追究其法律责任):工作不交接,擅离岗位,
玩忽职守者;当班酗酒或睡觉者;监守自盗者;因工作失职造成公司损1000元以上者;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和罚款50元: 交接班时,对应交
接事项未交接而造成失误者; 值班时间,电话及对讲机私用,影响勤务者
;未经许可,擅自调班者
3.情节严重触犯国家法律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十一 其他
本办法由花乡联合集团行政科制定、修改和解释,自签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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